根据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外经贸和商贸流通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商字[2021]125号)和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做好 2021 年度省级外经贸和商贸流通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济商务字〔2021〕98 号)等文件要求,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组织了推荐申报,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济宁莲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山东凯盛农产品物流园有限公司农产品流通对口支援和扶贫协作项目给予资金支持,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与济宁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科)联系。 联系电话:2658187 邮箱:swjltyfzk@ji.shandong.cn
济宁市商务局 2022年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