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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商务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02-16浏览次数:字号:[ ]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商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强力推进法治建设,为推动全市商务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商务局始终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局党组会议,与商务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采用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半月谈等活动,系统学习依法治国新理念。全年累计举办法治学习活动7次,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论述、《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集体学习,重点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系列活动,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深刻领会依法治国精神实质,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二)严格规章体系。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论证。代市政府起草行政规范性文件《济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暂行)的通知》(济政字〔2022〕54号),严格按照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审查程序办理。同时,按程序制定出台了《济宁市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股权投资试点暂行办法》(济商务字〔2022〕91号)。

(三)决策规范合法。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全部公开,并为公众查阅提供服务。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重大决策事项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并向社会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对于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充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群众代表等的意见。二是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牵头科室起草有关决策草案,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后修订完善,经局综合法规科初审、各部门单位会签后,提请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审查通过后方按规定程序提报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或者按其他规定程序处理。三是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由局领导、专职律师组成的法律顾问队伍。坚持在重大决策咨询、规范性文件审核、行政复议诉讼等方面充分听取法律顾问等各方意见,确保抓工作、作决策有法有据。

(四)权力监督有效。2022年度,市商务局共承办市级人大代表建议17件、政协提案17件,涉及商贸流通、电子商务、外贸进出口、开发区建设等多方面内容,目前均已答复办结,代表满意率均为100%,答复情况已于2022年11月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议提案栏中公开公示。成立市商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目标责任制考核,今年以来通过市商务局网站、济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济宁商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载体发布商务政务信息1500余条,在济宁新闻网“网络问政平台”栏目回复民众留言咨询79条。

(五)宣传教育多样。一是线上推法。在市商务局网站开辟“政策法规”专栏,推送《宪法》《民法典》《安全生产法》《电子商务法》《外商投资法》等多部内外贸法律法规解读,让企业群众掌握最新动态,享受依法经商便利。二是送法上门。在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月”、“政策大宣讲”活动中,深入企业、商场、社区开设专题专栏、张贴宣传挂图、发放资料,向经营者和群众宣传法律法规政策,听取意见并协调化解纠纷。三是普法责任制。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普法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借助行政服务、日常监管向服务对象宣讲政策法规,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四是建设法治机关。举办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法治培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对外贸易法》《外商投资法》《拍卖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培训,参训人数突破300人次、累计学法时间达到40小时。结合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干部队伍自学法律法规,自觉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二、当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个别干部职工对开展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高,学习质量和系统性不强,常常依赖集中活动进行法律知识学习,自学主动性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

(二)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商务部门的工作职责是以行业促进与服务企业为主,没有执法权和执法人员,业务科室力量分散,平时工作点多、量大、面广,在统筹抓好法治建设和业务工作过程中容易顾此失彼,“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需细化落实。

(三)法治宣传教育不够全面。受人员和专业水平约束,我局普法工作仅局限在商务领域,涉及综合法律的宣传不够深入,难以满足多群体多层次法律需求,以案释法能力需加强。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系统学习依法治国新理念,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一是制定学法年度计划。高度重视单位法治工作,成立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商务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并严格执行,纳入单位年终目标考核,激励领导班子成员及全局职工树立正确法治观念,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二是定期组织领导班子学法。本年度举办4次法治专题讲座,组织党组成员开展集中法治学习4次,专题学习《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深刻领会依法治国精神实质,推进商务系统法治建设。三是全面开展普法活动。定期举办科长公开课、领导班子半月谈,并坚持党组会议学法律制度,加强对部门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做好法治教育培训和年度述法、任前考法工作,做好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健全制度管理体系。成立市商务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决策部署,负责全局法治工作的研究谋划、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研究制定《商务局加强行业监管线索移送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协作细则》、《商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商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计划》等系列制度,逐步形成制度科学、管理规范、内容完备的制度管理体系。

(三)贯彻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推动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坚决贯彻落实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中共济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度工作要点暨深化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攻坚方案》要求,强化职责担当,主动作为,求实务实,全面推动我市商务领域法治政府建设。二是建立由局领导、专职律师组成的法律顾问队伍,在重大决策咨询、规范性文件审核、行政复议诉讼等方面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抓工作、作决策有法有据。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五项制度。根据“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公开报备制度、工作台账制度、工作会议制度、报告总结制度、评价通报制度。四是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结合相关案例,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对案件参加人进行释法说理、对社会公众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等一系列活动。

四、下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及时制定普法学习计划和工作要点,围绕“十四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开展流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电子商务法等主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商务系统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二)加大法治宣传力度。一是利用网站、微信等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商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二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 “谁管理谁普法” “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服务企业的同时做好普法工作,提升企业和社会公众对商务法律法规的了解。三是积极组织参加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宪法宣传日等市里举办的集中宣传活动。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不断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执行材料报送、程序衔接、审核时限等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审核职责,充分发挥合法性审查机制对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的把关作用。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及时修改和废止。二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论证、专家咨询、公众参与和专业机构测评相结合的评估机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事项全部立案归档。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推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运行。三是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重点推进财政预算、重大行政决策等商务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四是做好行政应诉复议工作。严格落实好我局行政调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相关工作制度。加强联系沟通,注重与司法机关、法律顾问的沟通机制和良性互动,妥善解决涉及我局的民事和行政争议,不断提高机关应诉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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