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济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明确市政府部门应急物资保障职责分工的通知》,市商务局负责市级应急生活必需品和重要消费品商业储备的组织工作。按照市应急管理局《济宁市自然灾害救灾物资储备规划》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市商务局拟用竞争性评审方式寻求承担我市生活必需品和重要消费品商业储备的企业。 一、储备品种、数量 详见附表 二、储备方式 采取物权归企业所有、政府补贴代储费用的方式,实行定点储备,执行长期储备、常年轮换、动态管理方式。 三、申报企业资质条件 1.在本市辖区内登记注册,办理相应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大型商贸流通企业或超市。 2.具备较强的仓储组织管理能力和稳定的商品销售网络,能自主完成储备商品的轮库工作。 3.具有较好的商业信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四、其他要求 请有意承担市级应急生活必需品和重要消费品商业储备且符合以上资质条件的企业按要求填写附表中商品单价、金额和协议储备费(按物资价值百分比计算),于8月10日17时前将报价文件密封交到市商务局(文件包括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和询价单),过期视为放弃。 联系人:张青、宋龙,电话:2361508、2658211 邮 箱:jnsczxbgs@163.com 附件: 应急生活必需品和重要消费品商业储备询价单.doc 济宁市商务局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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