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记者从国家外汇管理局济宁市分局了解到,自6月1日起,将取消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准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登记的要求,改由在境内银行直接办理名录登记。届时我市企业可选择137个银行网点中的任意1个办理名录登记。 依据相关要求,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企业应当于办理首笔收支前,在境内银行办理名录登记。企业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向银行提交《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申请表》,银行根据《申请表》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银行端填报企业名录信息,填报完成后告知企业“数字外管”平台互联网端账号及初始密码,企业通过“数字外管”平台互联网端即可查询名录登记办理结果。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凭交易电子信息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可免于办理名录登记。此外,名录内企业发生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注册地址变更的,应在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天内,凭列明变更事项的说明材料,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在境内银行办理名录信息变更。 济宁市辖内可办理名录登记的银行网点信息.xlsx(截至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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