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开展前六批山东老字号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22家山东老字号企业进行自查,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企业逐一核查,分门别类出具“通过”“附条件通过”复核建议。现将复核建议进行公示,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电子邮箱:swj_smfzk@ji.shandong.cn。
附件:济宁市山东老字号复核建议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