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民政、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山东省商务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商字〔2025〕12号)和山东省民政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民函〔2025〕7号)要求,推动家装厨卫“焕新”和居家适老化改造,进一步释放家居消费潜能,促进养老服务领域消费提升,市商务局、市民政局等6部门制定了《济宁市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和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执行。
济宁市商务局
济宁市民政局
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济宁市财政局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30日
济宁市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和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释放家居消费潜能,促进养老服务领域消费提升,依据《商务部等6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5〕29号)、《山东省商务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商字〔2025〕12号)和山东省民政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民函〔2025〕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补贴范围和标准
(一)补贴对象。在政策实施期间,对购买参与活动商家销售且符合政策适用范围产品的个人消费者给予补贴;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产品的对象为济宁市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补贴商品的收货地址或所装修改造旧房地址须在济宁本地。
(二)补贴范围。
1、装修材料类。对本人名下合法拥有的旧房〔2020年1月26日(含)前竣工的个人住房〕进行内部装修或厨卫等局部改造,购置木地板和瓷砖的个人消费者给予补贴。
2、卫生洁具类。对购买智能马桶(智能马桶盖)和浴缸的个人消费者予以补贴。
3、家具照明类。对购买智能照明、沙发、床架和床垫的个人消费者予以补贴。
4、智能家居类。对购买智能门锁和智能晾衣架的个人消费者予以补贴。
5、居家适老化改造类。对购买地面和门改造、卧室改造、如厕洗浴设备改造、厨房设备改造、物理环境改造、智能辅助产品6大类25种产品的个人消费者予以补贴(具体范围见附件1,不含家具照明类中的智能照明、床垫、沙发,不含卫生洁具类中的智能马桶(智能马桶盖),不含2025年济宁市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活动范围品种)。
(三)补贴标准。个人消费者购买上述装修材料、卫生洁具、家具照明和智能家居4大类10种产品的,按照产品实际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和优惠后的价格,下同)的15%(含,下同)进行补贴(不包含人工费,下同);若购买的是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则按照产品实际销售价格的20%予以补贴。每人每种产品仅可享受一次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000元,累计最高不超过10000元。个人消费者购买居家适老化改造6大类25种产品的,按照产品实际销售价格的30%进行补贴,每人每种产品可享受一次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1000元,每人最多可购买10种补贴产品,累计补贴金额不超过10000元。
二、补贴方式及流程
(一)补贴方式。个人消费者在订单支付环节可直接享受立减补贴,线上线下消费享受同等补贴力度。
(二)补贴资格。消费者需提前下载慧济生活APP,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2025济宁市家装厨卫焕新”活动专区选择产品类别,填写资格预约申请即可获得补贴资格。补贴资格有效期为72小时,过期后可重新领取。
1、领取装修材料类补贴资格的个人消费者必须是不动产或房产所有权人。申请人需填写联系人手机号,并上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照片,同时填写证书登记时间和房屋竣工时间。若不动产或房产登记证书登记日期在2020年1月26日(含)之前,可直接获取资格券;若登记日期在2020年1月26日之后,则需拍照上传房屋外侧建筑铭牌,建筑铭牌载明的房屋竣工时间应在2020年1月26日(含)之前,且应与填报的房屋竣工时间一致;若无建筑铭牌或无法拍照上传,申请人需上传其他能证明房屋竣工时间在2020年1月26日(含)之前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载明房产位置信息的水、电、燃气、暖气缴费的有效凭证,并承诺申请补贴的个人住房是在2020年1月26日(含)前竣工,方可获取资格券。
2、领取卫生洁具、家具照明、智能家居类产品补贴资格的个人消费者,填写本人手机号即可获取资格券。
3、领取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资格的个人消费者,需上传领取人身份证照片,系统自动识别持证人年龄,同时填写领取人手机号后即可获取资格券。
(三)资格使用。个人消费者领取补贴资格后,可在济宁市补贴政策参与活动商家范围内消费。选定所需产品后,由销售门店工作人员核销消费者该品类资格券,并填写产品编码、品类、品牌、型号、能效等级、实际销售金额等信息,勾选是否为外资品牌,填写收货安装地址,系统将自动核减匹配的补贴金额。消费者确认信息无误后,按扣减后的金额支付价款。本次活动补贴应与商家各类优惠叠加使用。
(四)送货安装。商家应根据消费者的订单信息,在产品送货安装时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至审核平台,上传资料清单以审核平台展示内容为准。
1、装修材料类。需上传的材料包括产品销售单或合同(消费者签字)、申领补贴承诺书、发票信息、产品合格证、产品执行标准号、产品编码,以及安装前、中、后照片(带有地理位置水印)等。
2、卫生洁具、家具照明、智能家居类。需上传的材料包括产品销售单或送货单(消费者签字)、发票信息、产品合格证、产品执行标准号、产品编码、规格型号、带有地理位置水印的交付安装照片等。对于纳入国家能效及水效管理的产品,还需提供能效或水效标识。
3、居家适老化改造类。需上传的材料包括产品销售单或送货单(消费者签字)、发票信息、产品合格证、产品执行标准号、产品编码、规格型号、以及改造前、后照片(带有地理位置水印)等。
(五)退货处理。消费者购买补贴适用产品后,若与商家协商一致决定退货,消费者实付金额将“原路返回”,且在退货流程结束后恢复补贴资格,消费者可重新申请使用。
三、参与补贴活动商家
(一)参与商家确定。市商务局、市民政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印发《关于征集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活动参与商家的通知》《关于征集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活动居家适老化改造参与商家的通知》。各县(市、区)商务、民政主管部门负责参与商家的组织和初审工作。参与商家名单经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分别复审通过后,在各自官方网站等平台公布。
(二)参与商家条件。参与商家应具备满足政策实施所需的硬件设备、软件系统和经营场所等必要条件,公开承诺产品销售价格,并出具承诺书,按所属类别分别向市商务局、市民政局报备;要建立完整的销售台账,积极做好宣传推广、服务保障等工作,及时妥善处理消费者咨询及投诉,确保诚信经营;主动配合有关部门或第三方机构开展的监督检查及现场核验等工作;必须严格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第76号令要求,配备质量安全人员,落实风险管控制度。
(三)参与商家调整。市商务局、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分别对参与活动商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在各级审核、检查、审计过程中,若发现参与活动商家存在违反价格承诺、“先涨价后补贴”和套骗补等行为,将取消其参与资格。
(四)参与商家退出。参与活动商家若自愿退出补贴活动,应提前5个工作日按所属类别分别向市商务局、市民政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后,终止其参与资格。
四、加强监督检查
(一)参与商家责任。参与活动商家应如实向个人消费者介绍所售商品是否适用本补贴政策,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不得存在哄抬价格、变相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参与活动商家需协助消费者在平台上提交相关资料,销售装修材料的商家还应协助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确认申请补贴的个人住房是否在2020年1月26日(含)前竣工,并对补贴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二)违法违规处理。若发现商家或个人消费者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套取、骗取政策资金的行为,一经查实,商家需自行承担问题订单的补贴资金;若造成资金损失,由县(市、区)商务或民政主管部门按所属类别分别负责追回相应损失,并向市商务局或市民政局申请取消其参加本次活动的资格。同时,按照失信惩戒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部门配合。市商务局牵头负责家装厨卫“焕新”工作,指导市级服务平台与省级家装厨卫“焕新”数据平台实现对接;市民政局会同市商务局等部门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工作,并将相关数据接入市级服务平台;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加强统筹协调;市财政局负责做好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工作,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加强对绩效运行全过程的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绩效运行偏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工作需要,负责组织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配合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参与审核等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产品质量和价格监管,对参与政策经营主体出现的价格欺诈、假冒伪劣等行为,及时依法处理。
(二)强化风险防范。
1、加强资金管理。严格遵循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加强补贴资金的使用和监管。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
2、严格风险防控。建立风险防范机制,运用数据监测比对、现场核验等手段,加强对补贴申请、审核、发放全过程的监管,严防虚假交易、重复申领、骗补套补等行为。
3、优化商品管理。参与活动的产品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具备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并拥有国标13位商品条码或企业商品编码。组织参与补贴政策的经营主体公开承诺产品销售价格,确保价格真实、合理。
(三)营造消费氛围。
1、强化活动促进。积极参与“2025全国家居焕新消费季”,持续举办“家装消费节”“绿色环保装修进万家”“齐鲁云上家装”等促消费活动。组织开展家装厨卫“焕新”进乡村、进社区、进平台、进展会、进企事业单位“五进”行动,为消费者提供更多体验和购买绿色、智能、适老家居产品的机会。要利用好传统节日、民俗节庆、“敬老月”等时机,支持适老化产品经营主体开展进乡村、进社区、进平台、进展会等宣传展示活动,充分利用养老服务设施设置适老化产品展示点、搭建居家适老化改造场景,为老年人提供“沉浸式”体验服务。
2、提升消费环境。引导社区、小区规范设置废旧家具、装修垃圾暂存点,为装修车辆、废旧物资回收车辆进出小区提供便利。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强化行业自律,建立快速纠纷协调机制,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注重宣传推广。通过政府官网、微信公众号、报纸、电视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家装厨卫“焕新”和适老化改造补贴政策。以通俗易懂的方式解读政策内容、补贴标准、申请流程等,引导消费者积极参与活动、申领补贴。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政策答疑工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本实施细则由市商务局、市民政局负责解释。政策实行资金总量控制,资金使用完毕即止,并结合具体情况适时调整。
附件:1、济宁市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产品清单;
2、各县(市、区)咨询电话和平台服务电话。
附件下载:
关于印发《济宁市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和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