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邮政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745号)、《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做好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5〕469号),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根据《山东省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实施方案》(鲁商字〔2026〕1号)要求,济宁市商务局等5部门制定了《济宁市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济宁市商务局
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济宁市财政局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济宁市邮政管理局
2026年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宁市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745号)、《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做好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5〕469号),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根据《山东省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实施方案》(鲁商字〔2026〕1号)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补贴品种及标准
(一)家电产品。对个人消费者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热水器、电脑6类家电产品,补贴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
(二)数码和智能产品。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的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4类数码和智能产品,补贴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
二、补贴方式及流程
(一)补贴方式。在本市领取补贴资格的个人消费者本人通过政策参与门店购买符合补贴适用品类产品时,于订单支付环节系统直接按补贴标准自动抵扣相应补贴金额,线上线下消费享受同等补贴力度。
(二)补贴资格。消费者可以登录“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或电脑端)“高效办成一件事”特色专区,通过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申请“一件事”在线办理,选择济宁市,申领补贴资格。
消费者也可通过“慧济生活APP”平台,实名注册并绑卡,通过“2026年济宁市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活动专区选定产品类别后(每类产品仅可领取1次),即可获得补贴资格(有效期为72小时),如过期未使用可重新领取。已在市外其他地区领用过同类产品补贴的消费者,无法在本市领取补贴资格。
(三)资格使用。个人消费者领取补贴资格后,可在济宁市补贴政策参与主体范围内任选销售门店消费使用。个人消费者选定所需的产品后,由参与活动经营主体工作人员核销消费者该品类资格券后,填写产品条形码、品类、品牌、型号、能效等级、实际销售金额等信息,系统将自动核减匹配的补贴金额,消费者按扣减后的金额支付价款。本活动补贴可与商家、金融机构等各类优惠叠加。
(四)送货安装。家电产品自销售之日起,应在30日内完成送货(安装)及消费者签收。如消费者因房屋装修等特殊需求需延期送货,延期期限原则上最长不得超过90天,且延期后的送货时间不得超出活动结束日后的15天范围,并完成送货(安装)及消费者签收服务。
(五)退货与退款。仅支持全额退款,不接受部分退款;退款时,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按原支付路径原路返还;已享受的补贴资金须按原补贴渠道原路退回;完成全额退款后次日恢复补贴资格,恢复后的补贴资格,消费者可重新申请。
三、公平支持各类主体
(一)完善参与经营主体管理制度。按照属地实施原则,加强工作统筹,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工作,明确经营主体申请参与补贴政策的资格条件,公开征集政策参与主体。由各县(市、区)商务部门初审、市商务局复审通过后,在济宁市商务局官方网站公示。建立统一规范、“有进有出”的参与经营主体管理制度,把好准入关,统筹兼顾城市和农村、大中小微商家,综合考虑经营主体资信、政策参与能力、合规经营、承诺履行等情况,合理确定、及时更新并公告政策参与经营主体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对存在补贴资金管理安全风险或违反政策品类及标准规定的政策参与主体,第一时间进行约谈,暂停参与资格,责令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的,纳入补贴政策不良行为企业黑名单管理,取消政策参与资格并公开通报。在2024年、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间被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近2年内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经营主体,不得参与2026年补贴政策。
(二)向农村地区和线下实体零售倾斜。各县(市、区)要通过增加农村地区线下经营主体、引导线上渠道向农村地区倾斜等方式,对农村居民线下参与补贴予以充分保障,支持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乡镇商贸中心等县域商业多元主体参与政策。鼓励大型商超、品牌专卖店、专业店等下沉农村市场的经营主体,采取流动“大篷车”下乡、农村市集、现场展销等方式将服务网络延伸至乡镇偏远农村。参与线上渠道的平台主体,切实保障农村地区居民线上补贴消费需求。加大支持线下实体零售发展,鼓励线下门店打造多元化消费场景,深挖品牌专卖店、专业店等实体零售潜力,进一步支持线下实体发展,增强周边消费带动作用。
(三)压实参与经营主体责任。各政策参与经营主体对补贴资金安全负直接责任,严禁存在骗补和价格欺诈等行为。政策参与经营主体须做好补贴产品销售价格备案,签署承诺书,公开承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不高于备案价格。参与主体要在经营场所、网页或APP等显著位置标注或张贴产品补贴前销售价格、销售环节优惠让利金额、享受补贴金额和实际成交价,及时报备补贴产品品牌厂家零售指导价。补贴产品属于新品的,补贴前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厂家零售指导价。要在支付环节向消费者明确提示获取政府补贴金额,不得“先涨价后补贴”、变相涨价、明买暗退、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等,不得发布虚假性、误导性信息,不得利用自身大数据优势作出有违消费者意愿的行为。严格执行商品交易发票制度,向消费者开具正规实名发票,发票抬头所载明消费者姓名须与补贴资格申领人保持一致。单张发票只能对应单件补贴商品,并列明补贴产品初始销售价格、享受补贴资金数额、实际支付金额等必要信息。并根据消费者的订单信息,及时上传新机销售单/送货单(消费者签字)、品牌、品类、型号、产品条形码数字、SN码、国际移动设备识别码(IMEI码)和激活信息、购机发票、能效水效等级、商品价格及补贴金额、产品出库、物流配送和安装等信息,并按要求实时上传至审核平台,形成严格闭环。
四、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一)加强宣传引导。市县商务部门要牵头做好相关政策宣传解读,组织开展线下线上主题活动,为政策参与主体进入社区、农村等基层开展宣传推广活动提供便利条件。通过制作发放一图读懂、问答手册、解读视频等方式全方位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要通过建立咨询服务专线,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政策答疑,同时加强互动交流,收集群众意见,不断优化服务举措,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二)规范经营行为。各县(市、区)要加强产品价格和质量监管,督促政策参与经营主体完善产品价格备案、承诺和公示制度;要指导政策参与主体遵循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增强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加强家电、数码和智能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行为。商务部门要畅通消费者举报投诉渠道,积极聘请第三方单位参与补贴审核,提升资金管理专业化水平;支持家电、数码和智能产品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鼓励金融机构叠加优惠让利,形成政策“组合拳”。
(三)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市商务局要落实对平台的管理责任,加强对平台信息安全性和数据赋能的跟踪评估。济宁银行要深化数字化平台建设,不断完善优化“济宁市消费品以旧换新管理平台”功能,迭代升级系统,满足补贴资格受理、发放使用、核验核销、监督管理等一站式全流程服务需要。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手段,全面提升平台预测分析能力、数据自动比对校验能力、多维度风险监测预警防范能力、服务决策能力。加强对虚假交易、一机多卖、退货不退补、非营业时间交易等异常订单监测预警和及时有效拦截。构建违规信息库,全链条共享违规账号、异常收货模式、违规设备ID等信息,增强各环节风险防范能力。即时准确掌握补贴申领、交易支付、资金核销、订单审核等各环节信息,并利用技术手段进行交叉核验与比对印证,对消费者身份信息真实性、补贴产品交易真实性(包括但不限于品牌、品类、型号、产品条形码数字、SN码、国际移动设备识别码(IMEI码)和激活信息、购机发票、能效水效等级、商品价格及补贴金额、物流配送、安装信息)以及同一消费者补贴资格的唯一性、同一件产品享受补贴资金的唯一性进行校验。要建立风险预警防控处置机制,做好大数据分析,有效开展事前、事中、事后风险监测防控,严防虚假交易、跨地区重复购买、大量囤货、骗补套补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废旧家电回收体系建设。各县(市、区)要统筹处理好“交旧”和“换新”的关系,优先支持具有废旧家电回收能力、主动提供回收服务的主体参与以旧换新政策,多措并举便利消费者换新交旧。科学布局社区回收点前端投放、街道中转站枢纽回收、县(市、区)分拣中心末端分拣的全链条三级回收体系。发展“互联网+回收”等新型模式,加快培育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用好现有资金渠道,推动健全包括废旧家电在内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鼓励政策参与主体通过自建回收渠道、与回收企业合作等方式,为消费者提供送新收旧一体化服务。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环境监管,严厉打击“作坊式”回收造成环境污染等违法行为,督促政策参与主体将回收的废家电交于正规有资质拆解企业。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强化商务、发改、财政等部门协同共治。完善监管机制,加强常态化监管,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借助专业审计机构、运营商、行业协会等力量,多环节、多渠道开展抽查、排查工作,构建全链条、多层次监管体系,确保以旧换新工作全流程、各环节风险可控。
(二)严格审核把关。市商务局要会同平台规范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流程标准,严格把控实施过程中的关键点和风险点。家电、数码和智能产品等生产企业及代理机构必须向市商务部门提报企业1级能效或水效产品商品名称、品牌、品类、型号、销售指导价等信息清单。个人消费者参加以旧换新活动,必须提供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补贴资格申领人、付款人、收货人须保持一致。各县(市、区)商务部门对参与主体上报的补贴资金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市商务局复核。复核通过后,按程序履行补贴资金拨付。
(三)加强风险防范。要切实做好合规引导,加强风险防范,严防地方保护、借机涨价、重复购买、大量囤货、骗补套补等行为。邮政管理部门要加强物流寄递配送管理,督促寄递企业加强补贴产品配送环节管理,做好异常收货地址管控,重点监测同一收货地址短期内大量接收补贴产品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寄递企业应加强配送人员工作提醒和教育管理,及时做好收货信息核实采集,切实防范虚假签收等行为。市县商务部门要会同平台等有关单位对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工作进行重点核查,对补贴落实情况的合规性、真实性进行查证,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现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及时收回资金,严肃追究相关主体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资金管理。市财政、商务、发改部门要统筹使用中央和地方资金做好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工作,完善补贴资金管理制度,建立补贴资金使用核销监测调度机制,确保资金安全、发放及时。要科学制定补贴资金使用及兑付计划,按月均衡使用,并做好跨月、跨季度之间的平稳衔接。加强统筹,对经营主体申请参与补贴政策、资金兑付等具体事项,统一明确的材料清单、申请方式、办理流程、审核程序等。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结合具体情况适时调整。补贴政策按照年度资金总量控制、逐月统筹安排的原则进行。
附件:各县(市、区)咨询电话、平台服务电话
附件
各县(市、区)咨询电话和平台服务电话
序号 | 单位 | 联系电话 |
1 | 任城区 | 0537-5663396 |
2 | 兖州区 | 0537-3489577 |
3 | 曲阜市 | 0537-4498623 |
4 | 泗水县 | 0537-4368275 |
5 | 邹城市 | 0537-5233909 |
6 | 微山县 | 0537-8292218 |
7 | 鱼台县 | 0537-6569003 |
8 | 金乡县 | 0537-8720776 |
9 | 嘉祥县 | 0537-6987203 |
10 | 汶上县 | 0537-7220859 |
11 | 梁山县 | 0537-7312312 |
12 | 济宁高新区 | 0537-3255076 |
13 | 太白湖新区 | 0537-6537063 |
14 | 济宁经开区 | 0537-6981998 |
15 | 济宁银行 | 0537-96580 |
济宁市商务局办公室
2026年1月1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