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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活动参与主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06浏览次数:字号:[ ]

各县(市、区)商务局,高新区、经开区、太白湖新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做好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工作的通知》要求,优化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实施,现组织开展2026年济宁市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经营主体征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活动参与市场主体申报工作根据实际开展情况和市场主体需求,实行资格申报、滚动入库、动态管理,按程序适时调整和补录。首次申报时间为2026年1月6日至1月10日。

二、参与活动经营主体申报基本要求

(一)法人企业: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线下实体零售门店的市场经营主体,主营家电、3C产品销售业务。

(二)在济分公司:提供总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市内其他分支机构可视为其门店。 

(三)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经营主体申报参加,须以法人企业经营主体的线下门店申报参与活动,由参与活动的法人企业统一结算、开票。门店只能存在单一隶属关系,不能同时作为多个报名主体的门店,且所属门店不得跨县市区申报。

三、参与活动资格条件

(一)具备资金垫付和退回能力。自愿先行垫付补贴资金,并能够承担一定规模和周期的垫资,接受补贴资金的兑付周期;对退货的补贴商品,能按要求及时退回补贴资金。

(二)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近两年无重大安全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在2024年和2025年活动中存在骗补、套补行为以及不配合审计工作的经营主体不予参加。

(三)具有规范的财务管理、销售、配送等信息化系统,能提供活动相关、可溯、不可更改的销售台账,满足数据查询、统计、导出、监管、清算及对账等结算、审计相关要求;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补贴资金审核、专项检查、违法违规行为调查,能够在规定时限内完整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四)有专人负责台账记录和订单上传工作,并按要求在第三方服务平台真实、准确、及时上传交易、订单等信息资料。

(五)自愿提供备案销售品类、品牌型号、能效等级、过去一年的销售价格等,商品销售价格不高于2025年度同款产品的平均成交价格,新商品备案价不高于官网指导价,并对商品备案价真实性负责,且在补贴周期内不得上调。

(六)参与活动经营主体还需具备完善的物流配送、售后服务、家电回收体系,满足消费者以旧换新、退换货等消费需求。

(七)参与主体自愿签订承诺书。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各项规定要求,规范开展经营活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杜绝骗补、套补、虚假宣传、哄抬价格等违规行为。参与主体如有违规、传播不实信息、不按照统筹安排有序开展活动的情形,自愿接受处罚并退出以旧换新补贴活动。

(八)对于任意品牌,济宁市仅接受1个授权代表,请参与活动经营主体协调品牌方内部做好充分对接。品牌方需积极配合开展2026年度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活动,准确提供商品名称、品牌、品类、规格型号、商品条形码数字、能效等级、SN码、销售指导价格等商品信息,从销售到售后全链条协助商务主管部门提供相关数据需求,协助做好销售主体监管工作,以及其他必要的配合事项。

(九)各县(市、区)可在以上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优化确定本地区具体征集条件、提交资料要求等。

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分别提交),并逐份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材料不予退回。并上报申报材料PDF电子版(盖章后彩色扫描)。

1.2026年济宁市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活动申报表(附件1);

2.活动参与主体承诺书(附件2);

3.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门店照片(内景、外景各一张);

5.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参与主体门店申报表(附件3);

6.申报参与活动门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非直营门店,需提供相关门店的法人主体的授权委托书、合作协议等证明材料;

7.“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的报告(下属门店也须提供,个体工商户可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https://shiming.gsxt.gov.cn/);

8.“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下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2025年以来连续3个月以上,含社保税种;下属门店须提供);

9.品牌方授权许可文件(附件6、附件7),须提供品牌方总部授权文件;

10.家电销售参与经营主体提供《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证明》或与合规回收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合同期覆盖2026年整年、回收范围能覆盖全部门店),并附回收企业《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证明》。

五、申报程序

(一)经营主体应于2026年1月10日17时前,通过“慧济生活”小程序-商家征集入口进行申报,并按系统提示填写商家信息、门店信息及申报材料,同时向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由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统一汇总留存。商家申报小程序二维码如下:


(二)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经营主体申报资料进行审核,于2026年1月12日12时前将《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活动参与主体汇总表》(附件5)的盖章扫描版、可编辑电子版,以及《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参与主体门店申报表》(附件4),可编辑电子版报济宁市商务局(市场运行科)。

(三)活动过程中申请增加门店的需向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递交增加门店申请、门店推荐汇总表(附件4)和门店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的报告。

六、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商务部门要高度重视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工作,切实做好参与经营主体遴选,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各经营主体要认真对照征集相关要求,如实、完整提交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按照活动各项要求开展经营活动。

(一)严格把关经营主体遴选。各县(市、区)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设立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工作咨询热线电话,畅通经营主体申报渠道。严格按照省、市明确的参与活动经营主体基本要求和资格条件审核申报主体资质,不得出现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况。

(二)严格防控补贴资金风险。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督促辖区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落实补贴资金风险防控要求,严禁出现软件代领、内部作弊、内外勾结、刷单套现、骗取补贴等违法行为,以及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标价格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上述行为,及时向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移交线索并上报市商务局。

(三)严格落实活动各项要求。各申报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要对照参与活动的基本要求、资格条件先行对照自查,确认具备相关资质后真实、完整、准确提交申报材料。各正式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要严格履行各项承诺、遵守相关要求,推动以旧换新政策红利持续释放。


               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和服务平台联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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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6年济宁市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活动申报表

2.活动参与主体承诺书

3.授权书(参考模板)

4.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参与主体门店申报表

5.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活动参与主体汇总表(商务部门填写)

6.2026年济宁市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品牌方授权许可文件 

7.2026年济宁市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活动品牌方授权许可文件


济宁市商务局

2026年1月6日

关于征集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活动参与主体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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