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湖新区某某超市吊顶使用易燃材料装饰:2026年1月30日,市商务局工作人员在太白湖新区某某超市督导时发现:该超市内吊顶采用易燃装饰材料(塑料葡萄藤)装饰。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第5.2公共娱乐场所、宾馆、商店及集贸市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b)违反GB55037的规定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属于重大火灾隐患。市商务局联合太白湖新区商务主管部门督促该企业限期整改并对企业整改落实情况现场复核。